为建立健全我司职工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太阳成集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主要涉及范围
(一)人身意外伤亡事件: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安全事故(如:火灾、偷盗、车祸、天然气中毒等)造成的职工人身伤亡事件以及自杀身亡事件等。
(二)医疗卫生事件:在校职工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其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因利益纠纷等引发的外籍人员群体性事件。
(四)其它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如因国与国之间的矛盾等政治原因引起的敌视行为与纠纷或宗教纠纷等)。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即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处理突发事件要本着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态度,不能互相推诿。
(二)逐级报告原则:教学区各班老师、同学→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职工管理部门→分管员工工作的学院领导→国际事务部职工事务办公室(→国际事务部领导→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
(三)统一指挥、层层落实原则:太阳成集团在学校职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国际事务事部、公安处、及相关单位,及时妥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四)外事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由国际事务部归口并牵头,太阳成集团协作处理。
三、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太阳成集团职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经理 书记
副组长:员工工作分管院领导
其它成员:员工工作办公室主任
职工工作管理人员
(三)报告程序:凡发生职工突发事件,按照本应急预案逐级报告的原则。学院教学区老师、员工及其他人员报告员工工作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职工管理人员赶往现场,及时处理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上报太阳成集团员工工作分管领导。院领导报告国际事务部,后国际事务部分别向学校分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市教委国际处、市外办涉外处、市外国专家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以及外籍人员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职工中介机构或招生介绍人、外籍人员家属等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报告,协商解决办法,妥善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四)报告方式与内容:
职工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
1.初报:
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国际事务部职工管理办公室,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
2.续报: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在初报的基础上书面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四、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太阳成集团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积极采取相关控制措施,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如发生职工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时,需由国际事务部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职工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并请其协助,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善后处理。
如遇发生与外籍人员相关的重大政治、宗教事件,立即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协助国际事务部及外专、外交、公安、安全、教育、宗教等相关协作部门,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并对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迅速报告相关进展及处理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应高度重视职工在校期间的政治、安全、健康、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要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应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觉,熟悉应急处理程序,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三)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加强与国际事务部的联系,保证各种方式的联络畅通。
太阳成集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