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名称】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申报方式】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全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汇总后发送至邮箱zhaoyujie@sdu.edu.cn, 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科研秘书。
【详情链接】
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